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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可以从事的经营许可范围
发布时间:2023-04-10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5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成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从事的经营许可范围;
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条件:
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范围:


广播节目发行服务,广播电台各种辅助服务;数字广播(数字广播节目制作,播放和基于广播电视网,专网及定向传播数字广播节目);有线电视节目的制作,主持,导播,播出等服务;


电视台的专业影视影视制片中心(公司)电视台的影像节目制作,电视,电视节目制作服务,经纪电视节目制作服务,文艺电视节目制作服务,体育电视节目制作服务,动画电视节目制作服务。综合电视节目制作服务,为非电视节目提供影响制作的互动(广告,宣传片,MTV等)。


许可部门:四川省广播电视局


成都影视制作许可证申请所需条件:


1.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


2.场地面积不少于50平;


3.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(播音,主持,表演,编导)


4.不涉及外资;


成都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提供材料:


(1)营业执照副本


(2)公司章程


(3)申请报告


(4)申请表


(5)法人简历


(6)办公场地证明


(7)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材料